作者:Paradigm Policy Team
編譯:深潮TechFlow
隨著美國國會山推進市場結構立法的工作,加密行業(yè)迎來了一個重要時刻,可以確保任何框架都能反映其核心價值觀,并明確保護去中心化金融(DeFi)和開放式創(chuàng)新。同樣重要的是,為尚未誕生的理念以及那些處于最初階段、可能被忽視的初創(chuàng)企業(yè)發(fā)聲。
我們制定了這些市場結構立法的原則提案,用簡明的語言闡述如何在立法中定義DeFi。這些原則旨在彌合加密社區(qū)與政策制定者之間的鴻溝,我們也向社區(qū)開放意見征集,以增強其準確性和影響力。
您的觀點至關重要——請使用此表單告訴我們哪些方面有效,以及我們可能遺漏了哪些內容。
任何旨在保護DeFi的市場結構立法應:
提供一個基礎的現貨商品監(jiān)管框架,大體上排除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管轄權,包括將大多數代幣視為數字商品,但允許SEC繼續(xù)對證券化股票進行監(jiān)管,同時不賦予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額外的權力來監(jiān)管現貨實物商品。
明確排除DeFi協(xié)議適用任何主要的中心化金融(CeFi)監(jiān)管框架,包括明確DeFi協(xié)議無需注冊。
在政策制定中,術語表詳細說明了擬議法律的核心組成部分和目標,以幫助指導立法起草過程。本文件中提出的原則是基于2023年版本的《Lummis-Gillibrand負責任金融創(chuàng)新法案》進行分析后制定的。我們選擇該法案是因為它對代幣在證券與商品之間的明確劃分。該法案還為中心化加密交易所(在CFTC和SEC雙重監(jiān)管下)設立了監(jiān)管要求,提供了消費者保護,并促進了機構間在加密監(jiān)管上的協(xié)調。
加密資產是具有產權屬性的原生數字資產。
分布式賬本技術指的是一個在網絡中分布的節(jié)點之間共享的賬本,通過節(jié)點間同步公開訪問,并通過某種加密共識進行追加。
智能合約是部署在分布式賬本技術上的計算機代碼,能夠根據條件的發(fā)生或未發(fā)生執(zhí)行指令。
加密資產是商品,除非它們具備所有證券的形式和特征,同時存在于去中心化賬本上(例如區(qū)塊鏈上的蘋果股票)。
加密資產交易所是一個托管交易設施,至少列出一種加密資產。
去中心化加密資產交易所(DEX)是:
公共、無需許可的代碼,部署在分布式賬本上,允許用戶或用戶群體創(chuàng)建加密資產交易池;
無任何個人或群體能夠全面控制、阻止或批準交易所上的交易;
具有非托管性質。
持有他人加密資產的CFTC注冊機構應遵守正常的CFTC報告和記錄保存要求。
CFTC應對中心化加密資產交易所以及去中心化加密資產交易所的交易擁有專屬管轄權。然而,CFTC無權對現貨商品交易發(fā)布監(jiān)管規(guī)定。
CFTC不應對證券類加密資產擁有管轄權。
CFTC不應對NFT或其他非同質化代幣擁有管轄權。
持有他人加密資產的CFTC注冊機構應以安全方式持有客戶資產,包括使用單獨的托管機構、資金隔離,以及將客戶資產投資于國債和其他CFTC允許的金融產品。
客戶可以選擇退出這些保護措施。
去中心化加密資產交易所不應被要求向CFTC或SEC注冊;DEX可用于交易數字資產商品和數字資產證券。
任何提供加密資產市場的托管交易設施都應注冊為加密資產交易所,并遵守基本核心原則,例如記錄保存、不允許操縱、設立利益沖突規(guī)則、隔離用戶資金,以及擁有適當的網絡安全保護措施。
CFTC民事執(zhí)法處罰應適用于其管轄范圍內的加密資產。
CFTC應擁有充分的權力為加密資產的操縱性交易設定監(jiān)管要求。
加密資產在破產中應獲得與現金、商品、證券和其他財產相同的保護。
任何國家政府不得禁止全球范圍內通過DeFi協(xié)議進行加密資產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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